其他全球化学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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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内监管科学家组成的全球网络

向全球化学品监管机构提交监管申请的丰富经验

通过针对每个监管机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而形成的统筹性监管合规思考,最大程度地利用您的核心数据档案并发挥其价值

大多数国家都会对其生产、进口和使用的化学品进行管制,以保护环境以及动物和人类的健康。具体的监管框架因管辖区而异,其中许多都基于欧盟REACH。

在实行化学品控制法规的任何地方,我们都会积极支持客户并帮助其化学品达到法规要求。

了解每项全球法规的独特需求

大多数全球化学法规具有相似的终点和数据要求,但存在特定和细微的差异。例如,并非所有司法管辖区都接受用QSAR代替体外数据。某些国家(如中国)坚持要求在当地对当地生物进行环境研究。因此,弄清楚如何在一个地区进行化学品注册后,在另一个地区再次进行注册是具有挑战性的。

您还需要考虑化学品和法规方案。例如:是否预先供应?是否侧重于危害或风险评估?法规中所包含物质的范围(例如聚合物与单体)是什么?


您可享受的服务

为全球法规申报提供战略性支持

借助来自全球各地的洞见,我们的监管科学家可以为您的化学方案提供战略性支持。战略性方案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复研究的次数,最大程度地利用核心数据并缩短上市时间。

在经济高效、及时地向全球化学品监管机构申报方面具有优良记录

实地的监管科学家网络,能说流利的当地语言并具有深厚的监管知识,可确保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方案。从全球通知或区域性申报来看,我们已在全球许多司法管辖区开展工作,包括:

  • Australia
  • 加拿大(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包括安大略省
  • 中国(MEP指令7)
  • 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
  • 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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